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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农产品配送了解到通州发布蔬菜生产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蔬菜大棚、温室可获政府补贴



  日光温室每平方米最高补助260元、连栋大棚每平方米最高补助200元……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得悉,为进一步安稳全区蔬菜出产面积,切实推动设备蔬菜增产能、优结构、促质量,《2021年通州区蔬菜出产设备建造工作施行计划》近日正式发布。


  据介绍,计划中明确规定,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、农人专业合作社、个人栽培户的补助规范为: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/平方米,连栋塑料大棚150元/平方米,单栋塑料大棚33元/平方米;申报主体为村集体、镇级土地联营社(公司)、镇级农场的补助规范为: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/平方米,连栋塑料大棚200元/平方米,单栋塑料大棚46元/平方米。

  “建造补助以项目方式进行管理。补助资金分两年拨付,第一年检验合格的项目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60%,第二年项目施行主体建造的设备必须正常出产蔬菜且检验合格后,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40%。”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明。估计从11月开始,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检验。

  据了解,本次建补原则是主体自建、先建后补,同步推进、分类定补,定型设标、先批后建。即: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造的积极性,设备建造必须符合计划所规定的建造规范,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,保证资金使用效益;高效柔性日光温室、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归入补助范围,按不同设备类型实行差异化补助;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造规范,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,建造经济、有用的设备类型,先申报确认,审核经过后方可施工建造。

  对于面积,计划规定,申报主体为个人栽培户,土地承包面积需会集连片达3亩以上,设备建造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请求;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、农人专业合作社、镇级土地联营社(公司)、镇级农场、村集体的,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会集连片达50亩以上,设备建造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请求。

  来源:农业部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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